关于2026年7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
根据《辽宁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辽工大发〔2025〕45号)文件要求,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专升本学生,于2026年4月25日前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如申请材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者,将视为放弃申请学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与学校纪律,品行端正,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二)在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由学校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或社会权威机构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即学位英语考试),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为英语,成绩合格;
(三)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专升本5年,高起本8年),取得毕业证书;
(四)毕业设计(论文)经辽宁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合格。
二、申请材料
1、辽宁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 本人手写签字)
2、辽宁工业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人员审批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版)
3、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详见《关于报送2024级高起专和专升本学生毕业材料的通知》,与其合并填写,不另行报送,填写方法详见附件3填表注意事项)
注:自考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自考本科毕业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 (纸版)
申请人要确保提供的证件等材料真实准确,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
纸版材料请用顺丰快递邮寄,与其他毕业生材料同时邮寄。
电子版信息发至邮箱lgdjxjyxy@163.com(邮件文件名为教学点名称+学位申请材料)
辽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