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停考专业遗留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由于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考生报考人数持续偏低,已不适应辽宁经济发展需求,我省近年陆续有部分专业停考。我省一般采取自当年起停止接纳新生报名,二年后起停止考试,计划不再安排该专业考试课程。三年后最后一次办理毕业,自第四年起停止办理毕业。
停考专业停止考试后,由于部分考生不能按照规定的停考时间考完全部课程,无法按原报考专业毕业。为更好服务考生,解决此类问题,我省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停止考试后,没有完成课程数量二科以上的,建议转考没有停考该专业的省份继续学习或在我省转学其他专业。
2、停止考试后,没有完成课程数量二科及以下的,按照课程内容要求相关相近,学分不小于的原则,考生可以从现开考课程中为停考专业选定欲顶替课程。经省招考办自考处同意后,考生可参加顶替课程考试,达到各停考专业规定要求的考生,仍从原专业办理毕业手续。
3、对停考专业无法网上进行实践课和论文报名的个别考生,主考院校亦可组织考试和论文答辩,合格成绩书面上报省招考办自考处。
辽宁省招考办自考处
2017年11月29日
申请书
我是自学考试 专业(本科/专科)考生,还差 科没有通过。
由于本专业 年停考, 年停止毕业,所以省招考办于今年没有安排 科考试计划,我无法参加
科考试。
我就差 科就可以毕业了,请允许我用今年已安排考试计划的相同相似科目 顶替。
申请人:
身份证:
准考证:
日期:
市招考办代办人:
省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