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班级:
为保持学院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师生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学院决定清明节(4月2日星期一至4月4日星期三)、端午节(6月22日星期五)正常上课、上班,不调休,假期集中调至“五·一”期间。
一、“五·一”放假安排
1.4月28日(星期六)至5月6日(星期日)放假,5月7日(星期一)正常上课、上班。
2.学生务必于5月6日晚9:00前返校,届时学团办要组织检查学生返校情况;教务科要组织检查学生5月7日上课情况。
3.各班级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文明教育,教育学生在返乡、返校途中及假期外出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模范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
4.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学院假期的安全稳定。
5.中层干部要提前做好假期工作安排,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离开锦州者须向上级领导请假报告。
二、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从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学生上课时间不变,教职工上午上下班时间不变,下午2:00上班,晚上5:30下班。通勤大客车早晨发车时间不变,晚上5:40从学校发车。
辽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辽宁工业大学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