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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清明节、端午节假期调整及“五·一”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2-04-18 08:18  

 

 学院各部门、各班级:

为保持学院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师生合理安排休假时间,学院决定清明节(42日星期一至44日星期三)、端午节(622日星期五)正常上课、上班,不调休,假期集中调至“五·一”期间。

一、“五·一”放假安排

1.4月28(星期六)至56日(星期日)放假,57日(星期一)正常上课、上班。

2.学生务必于56日晚9:00前返校,届时学团办要组织检查学生返校情况;教务科要组织检查学生57日上课情况。

    3.各班级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文明教育,教育学生在返乡、返校途中及假期外出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模范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

4.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学院假期的安全稳定。

5.中层干部要提前做好假期工作安排,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离开锦州者须向上级领导请假报告。

二、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51日至9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学生上课时间不变,教职工上午上下班时间不变,下午200上班,晚上530下班。通勤大客车早晨发车时间不变,晚上540从学校发车。

 

辽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辽宁工业大学教育培训中心

一二年四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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