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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2009年成人教育招生章程
2010-06-07 15:25  

 

一、学校名称:辽宁工业大学

二、学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44号

三、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学校,入属国民教育系列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学院

五、办学层次: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

六、招生计划:我校今年共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应用电子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电子商务、应用化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商务英语、经济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招生。

七、收费标准: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录取规则:

1、严格根据国家、省、市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成人高考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降分投档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报考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未完成计划,开设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如招生专业上线考生人数不足开班要求20人征求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到我院相同科类的相近专业,若考生不同意调剂,予以退档。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院校有权予以退档:未达到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调剂者;本人放弃录取者;经电话征求意见,考生或考生家长答复不读者;所报专业不足开班要求又不同意调剂相近专业者。

7、若考生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数,按照从高分往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九、咨询方式:

招生地址:辽宁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21000

联系电话:0416-4198743   4199124

传真:0416-4198743

邮箱:lgcj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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